為何室內供熱標準為18℃?
作者:河北桓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時間:2024-11-04 閱讀量:783
供熱,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民之所愿,企業之責。供熱,是一項系統工程,從熱源、熱網、換熱站、用戶,是一個循環,責任權屬主體也涉及到供熱公司、房屋開發建設單位和用戶,這幾個責任主體缺一不可,都承擔必不可少的責任,都對供熱質量、用戶室溫和節能減排息息相關,絕不是簡單的供熱用熱市場行為。集中供熱的目的是讓用戶室內“溫暖如春”,而非“夏日炎炎”。
基本供熱保障要求:
18℃的供熱標準,類似于基本養老保險,是為滿足大多數人的基本供熱需求而設立的。
國標《城鎮供熱服務》(GB/T 33833-2017)第五條供熱質量中對供暖溫度要求“在正常天氣條件下,且供熱系統正常運行時,供熱經營企業應確保熱用戶的臥室、起居室內的供暖溫度不應低于18℃。”
《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736-2016),該規范明確規定,寒冷地區和嚴寒地區主要房間室內采暖設計溫度應采用18~24℃?。
《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20)規定冬季采暖溫度為16~24℃。
《夏熱冬冷地區居民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134-2010)規定冬季采暖室內熱環境臥室、起居室設計溫度為16~18℃。
人體舒適度需求:
國家相關研究表明,當環境溫度低于12℃時,80%坐著的人感到冷,活動著的人有20%以上感到冷,衛生學將12℃作為建筑熱環境的下限。一般情況下,最適合人體的環境溫度是16—20℃。在冬季,如果室內溫度長時間過高,會影響人的體溫調節功能,使人神疲力乏,同時,室內外溫差懸殊,人體難以適應,容易患傷風感冒。在冬季供熱時期,18 ℃的供熱標準很難讓大多數人的身體達到一個舒適的狀態,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室內的濕度想控制在30--40%度才能讓人體保持一個舒適的狀態。
當供熱溫度超過22 °C之后,室內空氣會異常干燥,并由此影響人體自身的體溫調節功能,造成體溫上升,血管擴張,心率加快,內分泌紊亂等。
不只是人體,過熱的溫度對導致室內裝潢例如:家具、地板、石材等材料的有毒氣體揮發,造成不良影響。所以說,溫度過高,反而對身體的危害會更大。
節能減排需求:
當前,國家積極倡導節能減排和碳達峰、碳中和,集中供暖條件下,供熱企業熱量由熱電廠通過燃燒煤炭獲得。室內溫度越高,供熱企業需要的熱量就越多,電廠消耗的煤炭就越多,從而向大氣排放的二氧化碳也就越多,這與國家倡導理念是背道而馳的。因此,供熱不僅是民生保障問題,也是今后節能降耗的重點領域。希望社會各界能與供熱企業一道,積極推進能源消費革命,倡導踐行綠色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在保障供熱的前提下,取暖夠用即可,減少能源浪費。
《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2015)指出供暖時每降低1℃,節能5~10%;供冷時每提高1℃,節能8~10%。
綜合環境、建筑、末端等各種因素,室溫超過18℃以后,每增加一度,能耗增加20%。這對全國取暖季總體來說,將是巨大的數據。舉個例子:將室溫標準提到20 ℃,那么相應的供熱系統設計參數也要提高2℃,這樣室內外的溫差也就相應增加了2℃,想要保障這樣的溫差,供熱系統需要多供應8--10%的熱量。這就意味著全國要多消耗0.43--0.54億噸的煤炭,增加1.28--1.6億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這樣算來不僅在能源上增加了消耗,更是給節能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壓力。同時,增加的這部分能耗費用也會由用戶承擔,用戶所承擔的取暖費用會相應增加,經濟壓力將增加,這是光大居民用戶所不愿意看到的。
想要達到一個舒適的室內溫度,有兩點很重要:要合理地控制室內的溫度;要合理地控制室內的濕度。例如我們家里在供暖期間室內的溫度是在20℃左右,那么此時的濕度一般要控制在30%~40%。如果室溫達到了22℃以上,有的達到了23,24℃,那么此時的室內濕度要達到40%~45%。
同時,提示大家以下行為不要做:
請不要在暖氣片上堆放物品、加設暖氣罩。
掛片式暖氣設施采用輻射或對流的方式釋放熱能,暖氣片周圍需留出足夠空間,以便于熱量的散發。試驗發現,房間內有“包裝”的暖氣片比沒有“包裝”的暖氣片室溫大約低2℃。在暖氣片上晾濕衣物也是一種遮蓋,晾衣物還將嚴重影響暖氣片的使用壽命。
供熱系統中的水不能取用或擅自排放。
集中供熱管道中的熱水是在高溫高壓下全封閉循環系統中傳導熱能的媒體介質,供熱時為防止管道、閥門腐蝕銹化,保證供回水循環暢通,在水中加入有一定量的化學藥劑,用于水的軟化和管道的保養,取暖氣水用于生活用水,會有害身體健康;同時也會引起供熱管道中嚴重缺水,使供熱管網系統壓力失衡,導致局部或全部供熱系統不能穩定供熱,影響其他居民正常采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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